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根据实际情况适时更新本指南,原则上每年更新一次。 一、工作机构 本政府机关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郑州市金水路96号 办公时间: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5:00 夏季: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6:00 联系电话:0371-63280206 传真号码:0371-63280211 通讯地址:郑州市金水路96号 邮政编码450012 电子邮箱:bgsh@hda.gov.cn 二、目录编排体系 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 序号 | 索引号 | 信息内容 | 公开形式 | 生成日期 | 发布机构 | 详细信息 | 1.索引号。索引号是为方便信息索取所编排的信息编码。每条信息有唯一的信息索引号。信息索引号由“地区及部门编号”、“信息分类号”、“信息生成年号”、“信息顺序编号”四组代码构成。 2.公开内容。简要描述公开信息的内容。 3.公开形式。公开形式是指政府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三类。 三、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本局及其内设机构职能和领导名单。 本局出台的规范性文件。 本局行政许可及办事服务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重大工作进行情况。 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形成的主要数据。 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方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将主要通过以下方式主动公开。 1.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 网址为:http://www.hda.gov.cn 2.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 3.新闻发布会。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将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依申请公开 (一)提出申请 填写《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1),申请表可在受理机构领取,也可在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www.hda.gov.cn)上下载电子版。具体方式有三种: 1.通过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网上发送即可。 2.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的形式提交申请。申请人通过网络下载或到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填写后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通过信函、电报、传真方式提交。 3.当面提出申请。申请人到本机关受理机构直接申请。 (二)申请的办理 1.审查。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申请人申请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2.申请处理。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3)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4)不属于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3.答复的方式。按照申请人在申请书中的要求,可以提供纸质文本、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以通过自行领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 (三)收费标准 1.检索费。本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并通过纸张、磁盘、光盘等介质提供政府信息的,按照提供政府信息的件数收取检索费。检索工作包含政府信息搜索、审查、编辑等。检索费收费标准为每件 元。 2.复制费。复印费(含纸张):黑白复印费的收费标准为A4纸每页 元;A3纸每页 元。彩色复印费的收费标准为A4纸每页 元;A3纸每页 元。 打印费(含纸张):黑白打印的收费标准为A4纸每页 元;A3纸每页 元。彩色打印费的收费标准为A4纸每页 元;A3纸每页 元。 光盘:每张 元。 邮寄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邮政局规定的资费标准计收。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应申请人要求所发生的复制、邮寄费用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申请人申请减免费用的,可以在《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中一并填写。 五、监督方式和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投诉电话:0371-63280242。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附件:1.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