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局发布了《关于印发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要求:严格控制新开办药品生产企业数量。结合我省实际,决定自2010年3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原则上暂停受理新开办药品生产企业的申请。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