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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要求,现将统计全省系统窗口单位“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为民服务创先争优”部署实施情况。请将“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实施方案、阶段总结、典型事迹等相关材料,于10月21日前报送。 二、汇总问题自查和意见征询情况。自查在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中,群众不满意的突出问题、已着手或拟解决的问题及举措、开展自查和听取意见的方式及途径等情况,并于11月21日前报送。
三、报送争创“群众满意窗口”和“优质服务品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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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说明 |
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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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创“群众满意窗口” |
请说明本系统直接面向社会,接待和服务群众的窗口单位界定范围情况,并统计相关数据。 |
请填写附表1,于10月21日前提交;若已实施,请填写附表2,于11月底前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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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创“优质服务品牌” |
指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取得一定实效且连续两年以上坚持开展的服务项目,以市为单位进行统计。 |
若已实施,请填写附表3和4,于11月底前提交。 |
请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材料电子版。同时将文字版加盖公章报省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陈卓磊
联系电话:63280287
传真:63280287
电子邮箱:hnsfdajgdw@163.com
附件: 1.争创“群众满意窗口”情况统计表 2.争创“群众满意窗口”情况登记表 3.争创“优质服务品牌”情况统计表 4.争创“优质服务品牌”情况登记表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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