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
现将《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和《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签收清单》等格式文书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发现问题,请及时告知省局政策法规处。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
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
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行政许可实施机关的执法水平,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省政府有关规定,制定本标准。
一、基础部分
(一)主体合法
实施行政许可的主体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实施行政许可的主体具备法定资格。
2.实施行政许可的主体经过政府的确认并向社会公布。
3.实施行政许可的主体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实施行政许可。
(二)项目合法
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应同时满足以下二个条件:
1.行政许可项目属于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
2.行政许可项目经过政府确认并向社会公布。
(三)适用依据合法
行政许可决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受理(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的决定,所适用的法律依据为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所引用的法律、法规、规章条、款、项、目准确无误。
2.准予(不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所适用的法律依据为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所引用的法律、法规、规章条、款、项、目准确无误。
3.依据技术标准、技术规范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所引用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准确无误。
(四)程序合法
行政许可程序应按下列规定实施。
1.按照受理、审查(听证)、决定、送达的步骤、顺序实施行政许可。
2.依法应当先经下级行政机关审查后报上级机关决定的事项,应经下级行政机关审查。
3.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查的,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进行实地核查。
4.依法向申请人履行告知义务。
5.对符合听证条件的,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听证权;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依法举行听证。
6.受理、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准予、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在法定期限内作出;
7.依法延长许可期限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
8.发证前依法应当公示的,按规定程序公示。
9.应当送达的法律文书、行政许可证件在法定期限内颁发、送达,并有送达回证。
10.行政许可收费有法律、法规依据,按照规定公示收取标准,交费渠道合法。
二、文书部分(100分)
(一)受理阶段(共20分)
1.接收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符合如下要求:(1)填写申请材料收件清单、收件日期,有申请人(代理人)、收件人签名或盖章;(2)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并签名或盖章,经办人须核对原件并加盖“与原件核对无误”印章;(3)委托代理人申请行政许可的附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为法人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为公民的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4)有申请人或其代理人签署的,保证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内容合法、真实的文字说明。(8分)
2.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符合如下内容:(1)申请人名称完整、申请事项明确;(2)补正理由合法、内容具体、期限符合规定;(3)加盖行政机关的专用印章、注明日期;(4)当场更正的有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加盖印章或签字、捺手印。(4分)
3.申请受理(不予受理)通知书、审批程序符合如下内容:(1)申请人基本情况完整;(2)申请事项名称明确、申请种类具体、申请时间清晰、受理(不予受理)通知书适用的法律依据正确;(3)有审批程序的承办人意见、审核意见或审批意见完整;(4)通知书要加盖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及日期。(8分)。
(二)审查阶段(共40分)
1.核查笔录符合如下内容:(1)核查人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记载及签名;(2)核查的起止时间、地点;(3)被核查对象基本情况、核查内容和结果;(4)被核查对象签署意见及签名。(4分)
2.陈述、申辩权利告知书符合如下内容:(1)被告知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名称;(2)告知的事项及内容明确;(3)依法享有的权利及相关法律依据准确;(4)行政机关的印章及日期。(4分)
3.陈述、申辩笔录符合如下内容:(1)记录的起止时间、地点;(2)承办人、记录人的姓名及执法证号;(3)陈述、申辩人的基本情况;(4)陈述、申辩的内容;(5)陈述、申辩人签署意见及签名。(5分)
4.行政许可特别程序(技术审评、检验)告知书符合如下内容:(1)适用特别程序的依据;(2)所需时间;(3)行政机关的印章及日期;(4)特别程序的结论;(5)对特别程序的结论的评价。(5分)
5.听证告知书符合如下内容:(1)被告知人的名称完整;(2)告知的事项及内容、依法享有的权利及相关法律依据、提出听证申请的法定期限等;(3)行政机关的印章及日期。(3分)
6.听证通知书符合如下内容:(1)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2)听证主持人的姓名;听证的事项名称、听证的依据、举行听证的行政机关;(3)注明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和有要求听证主持人回避的权利,告知当事人无故不按时参加听证视为放弃听证权;(4)行政机关的印章及日期。(4分)
7.听证笔录符合如下内容:(1)举行听证的起止时间、地点;(2)听证主持人、记录人、参加人的基本情况;(3)审查人员提出审查意见的证据、理由、依据;申请人陈述、申辩的内容;利害关系人质证的内容;(4)听证参加人确认无误后的签名。(4分)
8.行政许可延期审批文书符合如下内容:(1)申请人名称、申请的事项;(2)延期的理由、依据和期限;(3)承办人、审批人意见。(3分)
9.行政许可延期通知书符合如下内容:(1)申请人名称、申请的事项;(2)延期的理由、依据和期限;(3)行政机关的印章及日期。(3分)
10.公示程序符合如下内容:(1)公示对象;(2)公示的事项、内容、公示期限;(3)依法享有的权利、行使权利的渠道、期限及相关法律依据;(4)行政机关的印章及日期;(5)公示张贴记录。(5分)
(三)决定阶段(共20分)
行政许可决定书规范,符合如下内容:
1.申请人姓名或单位名称、地址(住址)完整;(3分)
2.申请的许可事项具体;(2分)
3.审查情况叙述清晰、规范;(4分)
4.许可决定的理由、依据(或者不予许可的理由、依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3分)
5.准予(不准予)许可决定的内容准确、合法;(3分)
6.告知申请人如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3分)
7.行政机关的印章及日期。(2分)
(四)送达阶段(共10分) 1.有书面送达回执并载明如下内容:(1)注明送达文书或行政许可证件的名称及文号(编号);(2)注明受送达人、送达的时间、地点、方式;(3)有收件人、送达人的签名,加盖行政机关专用印章;(6分) 2.送达证照类许可批件附有证照内容摘要或备份;(2分) 3.行政许可依法应收费的,附有合法交费票据。(2分) (备注:依法实行“一个窗口对外”的部门,申请人在行政服务窗口领取办件的登记如符合上述要求,视为送达文书) (五)成卷阶段(共10分) 1.一案一卷(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事项,可以一案两卷); 2.使用统一规范的卷宗封面,一卷一号; 3.卷内文字应当使用蓝黑色、黑色钢笔、签字笔书写;文书中预先设定的栏目,应当逐项填写(空项用杠线表示),没有遗漏或者涂改。有选择项的将非选择项用杠线划去; 4.卷内目录和备考表填写规范; 5.卷内材料排列有序(应按时间顺序排列;或者准予行政许可(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和送达回证在前,其余文书按时间顺序排列),装订整齐; 6.卷内文书采用阿拉伯数字逐页编写页码; 7.不能随文书装订立卷的证据,应放入证据袋中,随卷归档。证据袋上应注明证据的名称、数量等内容; 8.卷内无金属物; 9.纸张无破损,破损的文书应修补或复制;大小规格统一,文书过小的应衬纸粘贴,文书过大的应折叠整齐; 10.案卷归档及时。 三、说明部分 基础分规定是保证行政许可审批合法的基本要求。本部分不设分值,案卷如有不符合所列规定之一的,即判定为不合格卷。
文书部分共分五个阶段,每阶段依据其在整个许可审批程序中的重要程度确定分值。各阶段依据所列工作内容的多少分设不同项,各项依据关注点的多少分设不同小项,并合理分配了分值。每项得分应是该项总分值减去漏、错小项扣分后的差值。有些许可事项依法无需进行某一项或某几项的工作内容,计分时可不扣或酌情少扣该项得分。
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签收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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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材 料 名 称 |
数 量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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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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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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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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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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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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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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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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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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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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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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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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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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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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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申 请 人 |
申请人: (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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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机关受理 |
兹收到上述申请的申请材料原件 __ 套,复印件 __ 套,电子数据 __ 份,共计__ 袋。样品 __ 件。
本签收单仅作为收到申请材料的回执,不作为其他证明使用。
承办人: 年 月 日 |
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
: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提出的 行
政许可申请收悉,经审查,需要补正下列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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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材 料 名 称 |
数 量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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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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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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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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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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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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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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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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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你(单位)于 年 月 日前补正上述材料。
行政许可机关专用印章
年 月 日
接收人签字:
年 月 日
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豫食药监( )许受字[ ]第 号
: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提出的 申请收
悉。经审查,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本机关决定自 年 月 日起受理。
行政许可机关专用印章
年 月 日
接收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本通知书一式三份,申请人、承办机构、受理大厅各一份。
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
豫食药监( )许不受字[ ]第 号
: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提出的 申请收悉。经审查,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具体理由)。本机关决定不予受理。
行政许可机关专用印章
年 月 日
接收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本通知书一式二份,申请人、受理大厅各一份。
行政许可现场核查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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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事项:
被核查单位:
核查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核查人员:
核查地点:
核查情况记录:
申请单位负责人(签字):
核查人(签字): 年 月 日
行政许可陈述、申辩告知书
豫食药监( )许权告字[ ]第 号
(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 :
年 月 日,(单位或者个人名称) 向我局申请办理 行政许可。如你(单位)认为此事关系到你(单位)的权益,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请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到我局(地址: )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不到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联系 人:
行政许可机关专用印章
年 月 日
接收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该告知书应当同时送达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
行政许可延长期限通知书
豫食药监( )许延通字[ ]第 号
: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提出的
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 年 月 日受理。因
依照《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延期 日,至 年 月 日前作出决定。
行政许可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行政许可申请人:
年 月 日
行政许可听证告知书
豫食药监( )听告字[ ]第 号
(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 :
年 月 日,你(单位)向我局申请 行政许可。如你(单位)认为此事关系到你(单位)的权益,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你(单位)对此事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如你(单位)要求听证,应当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日内到我局提交听证申请。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联系 人:
行政许可机关专用印章
年 月 日
接收人签字:
年 月 日
行政 许 可 听 证 通 知 书
豫食药监( )听通字[ ]第 号
(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 :
应申请人( 或利害关系人 ) 的要求,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定于 年 月 日 时 分在 (地点) ,就 (××事项) 举行听证会,请你(单位)准时参加。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参加听证会,请携带有关文件和证据材料;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应办理委托代理手续。
联系电话:
联系 人:
行政许可机关专用印章
年 月 日
接收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①本通知应当分别送达申请人、利害关系人。 ②听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见下页。
当事人的听证权利、义务
一、权利
1.要求或者放弃听证;
2.申请听证主持人、听证员、书记员、鉴定人员、翻译人员回避;
3.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人员代为参加者听证;
4.在听证会上对案件涉及的事实、适用法律及有关情况进行陈述和申辩;
5.在听证会上对案件调查人员提出的证据进行质证或者提出新的证据;
6.在听证会结束作最后陈述。
二、义务
1.遵守听证会纪律;
2.如实回答听证主持人的询问;
3.申请有关人员回避,必须说明申请回避的理由;
4.委托他人代为参加听证的,必须在听证会举行前向听证机关提交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由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代理书。
行政 许 可 听 证 会 笔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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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听证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地点:
听证主持人: 听证员: 记录员:
审查人员:
申请人: 法定(委托)代理人:
利害关系人: 法定(委托)代理人:
听证记录:
一、听证主持人核对、介绍参加人员并告知权利
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会现在开始。先核对听证参加人身份。
关于×××一案,本机关受理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申请后,依法指定×××为听证主持人,×××为听证员,×××担任记录员,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现决定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不公开)举行听证会。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听证中享有下列权利:
1.有权放弃听证;2.有权申请听证主持人、听证员、记录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员回避,但必须说明理由;3.有权对本案涉及的事实、适用法律和有关情况进行陈述和申辩;4.有权对本案调查人员提出的证据进行质证或者提出新的证据;5.在听证会结束前,有权陈述最后意见。
请问,你(你们)听清了没有?
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听清了(有时可能未听清楚)
主持人问: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是否申请回避?
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答:不申请回避(有时可能申请回避)
二、行政许可审查人员提出审查意见
主持人:现在由该行政许可审查人员×××提出审查意见。
许可审查人员: 年 月 日,××(申请人)向我局提出关于办理××行政许可的申请,经我们依法审查(有的许可要进行实地核查),认为××(即申请事项)不符合法定条件(有的许可是不符合法定标准),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可记录证据①、证据②……)。根据××法(或××条例或××规章)××条的规定,拟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符合法定条件或标准的记录:“拟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三、申请人进行申辩、质证
主持人:现在由申请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申请人:(就他提出的申请事项,提出证据、理由、依据,记录人员要分项记录清楚,证据较多时要逐项记录。)
四、利害关系人进行申辩、质证
主持人:现在由利害关系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利害关系人:(就申请事项,认定他的合法权益可能受到影响而提出意见、理由、依据,不同意行政机关给申请人办理行政许可,对此记录人员要逐项记录。)
五、听证参加人确认听证笔录
主持人:请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作最后陈述。
最后陈述完毕,主持人:听证笔录现已形成,请各位听证参加人核对并签字。
(随即由听证主持人、行政许可审查人员、记录员、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签名,有的行政许可事项,还要由翻译人员、鉴定人员等签名。)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豫食药监( )许准字[ ]第 号
: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提出的关于
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 年 月 日受理。
经审查,(审查情况,准予许可的理由即符合法定条件或法定标准):
依据(某法律、法规的某条):
依照《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 行政许可,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行政许可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豫食药监( )许不予字[ ]第 号
: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提出的
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 年 月 日受理。
经审查,(审查情况、不准予许可的理由即不符合法定条件或法定标准):
依据(某法律、法规的某条):
依照《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不予批准你(单位)取得 行政许可。
如你(单位)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人民政府或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三个月内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许可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行政许可延续决定书
豫食药监( )许延字[ ]第 号
: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提出的
(许可证编号: )行政许可延续申请,本机关已于 年 月 日受理。
经审查,(审查情况和准予延续许可的理由即符合法定条件或法定标准):
依据(某法律、法规的某条):
依照《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准予延续你(单位)
行政许可,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行政许可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行政许可不予延续决定书
豫食药监( )许不延字[ ]第 号
: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提出的
(许可证编号: )行政许可延续申请,本机关已于 年 月 日受理。
经审查,(审查情况、不准予延续许可的理由即不符合法定条件或法定标准):
依据(某法律或者法规第 条 款内容)之规定:
决定不准予延续你(单位)
行政许可。
如你(单位)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人
民政府或 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三个月内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许可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决定书
豫食药监( )许变字[ ]第 号
: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提出的
(许可证编号: )
行政许可变更申请,本机关已于 年 月 日受理。
经审查,(审查情况,准予变更许可的理由即符合法定条件或法定标准):
决定依据(某法律或者法规第 条 款内容)之规定:
批准你(单位) 行政许可,变更为 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注:该文书用于当事人申请变更情形。
行政许可不准予变更决定书
豫食药监( )许不变字[ ]第 号
: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提出的
(许可证编号: )
行政许可变更申请,本机关已于 年 月 日受理。
经审查,(审查情况,不准予变更许可的理由即不符合法定条件或法定标准):
依据(某法律或者法规第 条 款内容)的规定:
依照《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决定不准予变更你(单位)
行政许可。
如你(单位)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人民政府或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三个月内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许可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行政许可撤回决定书
豫食药监( )许撤回字[ ]第 号
: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取得的
(许可证编号: )
行政许可,本机关在审查中发现:
(审查情况及撤回的理由:)
依据(某法律或者法规第 条 款内容)的规定:
依照《行政许可法》第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你(单位)已取得的 行政许可予以撤回。
补偿问题(即依法确定):
如你(单位)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人民政府或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三个月内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许可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行政许可撤销决定书
豫食药监( )许撤销字[ ]第 号
: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取得的
(许可证编号: )
行政许可,本机关在检查中发现:(审查情况和撤销许可的理由)
依据(某法律或者法规第 条 款内容)的规定:
依照《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 款第 项的规定,决定撤销你(单位) 行政许可。
如你(单位)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人民政府或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三个月内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许可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行政许可注销决定书
豫食药监( )许注销字[ ]第 号
: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取得的
(许可证编号: )
行政许可,本机关在检查中发现: (审查情况和注销许可的理由)
依据(某法律或者法规第 条 款内容)规定:
依照《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 项之规定,决定注销你(单位)
行政许可。
如你(单位)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人民政府或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三个月内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许可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行政许可 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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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事项
基本
情况 |
申请人 |
|
受理
(签收材料)时间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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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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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
可
事
项
审
查
情
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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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人
意 见 |
承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
|
承办机构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领导审批意 见 |
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注:本表用于办理许可审批时内部使用的文书,如:受理、不予受理、不予(准予)许可、不予(准予)变更、不予(准予)延续、延期办理、撤回、撤销、注销许可等事项。
行政许可办结报告
单位:(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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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被许可人) |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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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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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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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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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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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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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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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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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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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内容 |
□初次申请 □延续 □变更 □撤回 □撤销 □注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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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证书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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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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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情况、理
由及决定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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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方式 |
□依程序办结 □复议结案 □诉讼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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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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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年 月 日
第 页共 页
|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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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政 许 可 案 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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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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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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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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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时间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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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时间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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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部门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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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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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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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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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卷共 件 页 |
归档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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